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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编制处
发布时间:2018-03-07 13:2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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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全局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;负责组织全局有关城市总体规划、近期建设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专项规划、特定区域规划、城市总体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、调整、审查、报批和公布工作;指导规划分局城乡规划编制工作;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长安区、桥西区、新华区、裕华区等辖区内街道景观整治规划,重要景观地区、主要景观道路范围内的城市设计;负责拟定有关城乡规划编制、建筑景观风貌与环境的技术标准;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;承担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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